相关职能部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绍兴文理学院数据安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各信息系统不得重复采集、扩大化采集数据,要求通过学校数据开放平台申请已有数据对接。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系统数据接口的规范化管理,保障数据资源在共享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、合规性,落实数据归属部门主体责任,拟在申请审批流程中增加数据归属部门审批环节,请相关部门于11月18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审批人员名单。
相关部门如下:
办公室、档案馆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、教务处、科学技术处、人文社会科学处、研究生院、人事处、国际交流合作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基本建设处、安全保卫部、图书馆、继续教育学院、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、信息技术中心、教育质量评估中心、团委、机关党委、纪检监察室